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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重点院校,自1978年开始招收研究生。现有两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四个北京市重点学科,三个博士后流动站,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7个硕士点,8个工程硕士培养领域。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以上,具有较好教学水平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报名。除因其他院校没有所报考学科、专业或本地区无可选择院校等原因,我校教师一律不得报考本校。 二、招生学科、专业及录取限额、费用
三、报名的资格审查
1.考生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须交验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交考务费160元/人。 五、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及参考书 1.考试科目及参考书 2006年我校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试科目共计4门:政治理论、GCT-ME、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其中GCT为全国联考(包括:语文、数学、逻辑和外语;),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一张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试题以覆盖一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为主);政治理论由我校命题、组织考试、阅卷,考试地点在北京化工大学教学楼。 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
2.考试时间安排 统考时间:以国家安排准。专业课(政治理论)2006年11月26日。 六、录取与入学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及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入学时间见录取通知书。 七、学习方式及年限 学制:三年至五年;学员入学后,按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进行培养,详细要求见各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通过课程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员,由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审核批准授予工学硕士学位。 八、 联系方式 北京化工大学专业学位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4435286 邮政编码:100029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